记者:张潇予
7月17日,云南省政协在昆明召开“云南民族民间中医药传承与发展”专题协商会。云南省政协主席李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立足优势,坚定信心,采取有力举措开创全省民族民间中医药发展新局面。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发挥优势、积极履职,推动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民族民间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合力助推云南省民族民间中医药传承与发展。
会上,8位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民主党派代表分别在昆明主会场和迪庆、临沧、楚雄分会场作发言,围绕推动藏、佤、彝、纳西等民族民间医药传承发展及中药材保护和产业发展等内容,反映了24个突出问题,提出32条意见建议。会前,省政协调研组分赴多个州(市)和相关单位开展调研座谈,46位省政协委员通过移动履职平台参与网络议政,提出意见建议123条。委员们认为,多年来,云南省民族民间中医药事业不断发展壮大,但部分地方还存在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办法不多、机制不顺等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委员们建议,要对傣、彝、白、纳西、佤、藏、苗、壮8种民族医药开展深度发掘,推动少数民族医药资源调查、保护、整理和发掘全覆盖,实现康养结合、医养联动;要建立民族民间中医药传承与发展重大专项、特色专项,支持各民族地区民族药资源数据库及信息共享平台和民族药种质资源库建设,促进民族民间中医药成果转化;要加强民族民间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鼓励并支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授徒活动,推动民族民间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继承发展;要继续做好少数民族药典的修订工作,做到应纳尽纳,以丰富全省少数民族药典的多样性和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