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激发中医药创新活力,王静成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探索建立以中医药为主导的独立、自主的评价体系,不再依附于西医西药评价体系。在符合科技创新基本原则和规范的基础上,由中医药专家为主体,就中医药评价对象的专业贡献进行合理评价。
二是系统研究中医药自身特点,密切结合评价对象特点建立分类评价机制。基础研究评价以同行评价为主,着重评价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临床研究由同行专家、患者与第三方机构评价相结合,着重评价对解决临床重大问题、提高临床疗效和服务质量的贡献价值以及成果转化应用成效;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由市场和用户评价相结合,着重评价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质贡献。
三是发展客观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第三方中医药科技评价机构。积极发展第三方中医药科技评价机构,在重要政策决策领域加强对中医药第三方科技评价结果的采信力度。四是开展中医药科技评价的方法学研究,逐步建立适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学体系。临床疗效评价,应在缓解症状和体征、改善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等能够体现和反映中医优势的疗效评价指标基础上,借鉴现代医学疗效评价方式,综合评价中医药技术服务的疗效。如长期跟踪式疗效指标评价、中医药多靶点的整体调节作用。